秦皇岛福格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秦皇岛福格科技有限公司组成验收工作组,依据秦皇岛福格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对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及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工作指引(试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以及本项目环评文件和审批部门批复等要求对本项目进行验收。验收工作组由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环评单位、环境检测单位、项目验收报告编制单位和3名技术专家组成(名单附后)。
验收组查阅了项目环评文稿及环评批复,审阅了验收监测报告,踏勘了工程现场,核实了项目环保设施建设和运行情况,经质询和讨论,形成验收意见如下:
一、工程建设基本情况
(一)建设地点、规模、主要建设内容
(1)项目名称:秦皇岛福格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2)项目地点: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六盘山路20号;
(3)建设性质:扩建;
(4)建设内容:本项目租用秦皇岛市大盛装饰工程有限公司现有场地,利用现有厂房,购置车床、铣床、线切割机等设备,建设一条机械设备生产线,建设完成后年产金属软管20吨,普通机械设备36台(金属软管设备、补偿器设备系列、脱芯釜设备、脱蜡釜设备、注蜡机等普通机械设备系列),普通管道配件0.5吨。
(二)建设过程及环保审批情况
秦皇岛福格科技有限公司委托秦皇岛德百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秦皇岛福格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23年5月31日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对该项目予以批复,审批文号为秦开审批环表[2023]第30号。
该项目于2023年7月3日变更排污登记(91130301771343343K001Y)。
项目建设和试运行期间,无违法记录和环境投诉问题。
(三) 投资情况
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万元,占总投资的3%。
(四)验收范围
项目环评文件、批复和有关项目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
二、工程变动情况
经过现场踏查和与建设单位核实,环评内容中企业现有职工7人,扩建项目新增劳动定员5人,在实际生产过程中仅7人可满足企业现有和扩建项目劳动定员的需要,因此扩建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
以上变动不属于重大变动。
三、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情况
(一)废气
焊接过程颗粒物,经1台移动式焊烟净化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
(二)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不新增劳动定员,不增加生活废水。
(二)
噪声源主要为生产设备产生的噪声,经基础减震,距离衰减,厂房隔声等环保措施降噪。
(三)固体废物
项目边角料、不合格软管、碎屑(未沾染乳化液)、废包装物、废焊头定期外售;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乳化液、废乳化液桶、碎屑(沾染乳化液)暂存危废间后由唐山浩昌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处置。
(三)其他
危废间采用防腐防渗结构。
2023年9月12日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通过秦皇岛市生态环境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备案(130361-2023-100-L)。
项目车间外100m范围内无学校、医院、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点,满足环评100m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四、环境保护设施调试效果
秦皇岛清宸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至11日对本项目开展了验收检测,并出具了监测报告,检测结果如下:
1、废气
经检测,该项目厂界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浓度最大值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无组织浓度排放限值要求及《秦皇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执行钢铁等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特别要求的通知》(2021-10)中无组织排放浓度特别管控要求。
2、噪声
经检测,该项目厂界四周昼间噪声最大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2类标准。夜间不生产。
五、工程建设对环境的影响
监测结果表明,废气、噪声能够实现达标排放,无新增废水外排,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项目运营后对周边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影响。
六、验收结论
秦皇岛福格科技有限公司扩建项目执行了环评“三同时”制度,落实了环评批复要求。验收监测报告表明,验收监测期间噪声达标排放,固体废物得到妥善处置。验收工作组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七、后续要求与建议
1、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规范危险废物管理,完善污染防治责任和公示制度,切实做好危废收集、存储、转移、处置和台账记录等工作。
2、根据最新环保法规和排污许可技术规范等要求,适时提升污染治理和监管水平;加强同周边单位与居民的沟通,及时处理环境问题。

相关文章